当前位置: 首页 > 学工工作 > 就业指导 > 正文

三方协议签订时的注意事项

【 作者: | 发布日期:2021-12-21 】

三方协议是应届毕业生必须面临的一种合同,但是大多数应届毕业生对三方协议都一知半解,不太了解行情就容易吃亏,现在我们为毕业生带来有关三方协议的知识点,让毕业生对三方协议有一个较全面的认识,更好地应对困难。

(一)三方协议是什么

三方协议是指在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者之间就学生就业方向签订的一种协议,由三方共同签署后生效,对于签约三方都有法律约束力。

(二)三方协议的效力期间

三方协议效力自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签署后生效,而当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三)三方协议签订的毕业生有什么要求

三方协议签订时对于三方主体其实都是有相关要求的,对于毕业生而言,就是必须取得毕业生资格,对于毕业生在派遣时没有取得毕业资格的,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接受而且不用承担法律责任。

(四)三方协议的违约金

一般对于三方协议,学校只是一个交流沟通的中间人,违约金相关的条款由学生和用人单位双方协商确定。在确定违约金的时候,作为毕业生一定要转变思维,力争将违约金降到最低,而且也要约定企业违约的责任承担的具体事项和金额。

(五)三方协议签订的程序事项

三方协议涉及到三方主体,毕业生在签订三方协议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步骤。等用人单位填写完毕、盖章后再到学校的就业指导中心签字盖章。(有的毕业生法律意识比较淡薄,自己填写完毕后就直接到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要求盖章,这样,用人单位在填写时,就可能出现和自己过去承诺的大相径庭,可是此时三方都已签署完毕,这样就无力回天,要不逆来顺受,要不承担高额违约金。)

(六)三方协议的内容事项

一般目前的三方协议大部分都属于“格式合同”,但是对于毕业生来说,最好在“备注”部分和用人单位另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相应的纠纷解决条款。譬如,可以将签约前达成的休假、住房、保险等福利待遇在备注中予以说明,这样可以防止用人单位说一套做一套。

(七)三方协议中的“试用期”与“见习期”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外企、私企和合伙企业一般使用试用期,根据签订合同的长度,可以约定1-6个月不等,而国企和事业单位一般采用见习期,通常采用一年制。试用期和见习期只能取其中之一,且要计算进入合同的期限内,工资标准也要满足两个80%。(不能低于同岗位其他员工工资标准的80%,不得低于省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八)三方协议签订时的其他事项

对于应届毕业生来说,签订三方前需要问清楚工资是税前工资还是税后工资,对于工资事项必须要在三方中明确,不要觉得不好意思,工资本身就是自身价值的体现。然后,对于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类别,是城保还是镇保,如果是镇保,工资就不必扣除个人负担的部分,如果是城保,则要明确工资中是否包含社会保险金的个人承担部分。最后,要确认工资中是否包含住房公积金,对于没有明确约定的,一般工资都是包含了住房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的,这样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都会代扣代缴。总之对于工资事项签订三方协议时一定要问清楚,这样才能避免入职后工资大幅缩水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