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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7年校级科研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 作者:教学科研处 | 发布日期:2017-10-11 】

各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要求,教学科研处将于近期启动校级科研计划到期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的项目范围

项目截止日期为2017年10月及往年延期结项的春晖计划、校级重点和校级一般项目。

二、结题验收的要求

1.所有结题验收项目,需按要求填报相应《结题验收报告书》,并在完成《研究报告》后,向本学院(单位)提出结题验收申请。

2.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须继续报送《年度进展报告》并提交《延期申请书》说明未按时完成项目计划的原因和延长时间。项目延期最多为1个研究周期,延期后还未能结题的项目按项目终止处理,终止的项目以文件形式通报。

3.春晖计划项目至少须有2篇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且其中必须有一篇论文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其他校级项目至少需有1篇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4.结题验收需提交的材料:

(1)电子版材料:单个项目的《结题验收报告书》、《研究报告》和《结项验收汇总表》(详见附件)。

文件命名格式:201710校级春晖计划(重点/一般)项目结题验收报告书/研究报告-单位简称-负责人姓名(电子版材料通过QQ发至胥宇鲲邮箱)。

(2)纸质材料:单个项目的《结题验收报告书》和《研究报告》(一式3份,A4双面打印,胶订),发表的论文等相关成果支撑材料原件、《2017年校级科研计划结题项目验收情况汇总表》等。

(3)答辩形式:春晖计划准备15分钟的PPT,校级重点、校级一般准备10分钟的PPT,采用项目负责人汇报,评委现场点评的形式。

三、时间安排

截止到2017年10月23日,各单位务必将项目结题验收材料报送教学科研处。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为保证研究项目的质量,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结题验收情况将作为本年度校级科研计划立项指标分配的依据。

其他不明事宜,请联系教学科研处。

联系人: 胥宇鲲 张少丹 高亮

联系电话:7396212 7396320

教学科研处

2017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