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以及2017年学校科研工作计划,现将本年度校级科研计划立项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研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区域经济、文化发展服务;积极推动“产、学、研”相结合的应用技术开发;最大限度地提高广大教职工,尤其是中青年科研骨干的学术水平,重视项目研究的延续性及培育价值;大力支持博士、(副)教授等高层次人才跨院校、跨专业申报课题,提升立项质量与水平;鼓励有潜力青年讲师、助教参与、主持校级一般课题;通过政策引导与积极培育,持续推动学校科研向纵深发展。
二、立项类别
校级科研计划项目分为:春晖计划重点项目、春晖计划一般项目、校级重点项目和校级一般项目四类。
春晖计划项目(重点、一般)以培养学校的中青年科研骨干为重点,旨在增强中青年教师的科研意识、能力,形成科研团队,尽快出一批较高层次的科研成果,提升学校的科研水平,此类项目的研究时间一般为2年。校级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要求在2年内完成,其中对策性研究报告要求在1年内完成。
三、研究内容和选题要求
研究内容应紧紧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重点进行应用开发和基础理论研究。应用开发研究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基础理论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凡具有创新因素,能够为区域内行业生产解决实际问题或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科技创新、文化发展服务的项目、为推动“产、学、研”相结合的应用技术开发项目、有利于学校科研工作“提质量,上水平”的研究项目均可申请立项。
教法研究类课题,一般性计算机管理系统研发课题,低水平和重复性课题不列为科研立项项目。
项目选题可参考《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7年度课题指南》、《2017年度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课题指南》、《山东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等课题指南。
四、申报资格与限额
申报春晖计划项目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岁;申报校级重点项目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职在岗的教职工均可申报校级一般项目。每位项目负责人限报1项,项目组成员为3-5人,每位项目组成员参与申报的立项项目不得超过2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报本年度项目立项:①主持在研校级科研计划项目未结题者;②填写不实、弄虚作假者;③长期或多次拖延项目有不良记录者;④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记录者;⑤相关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者。
各教学单位申报限额为6项,其中,基础科学学院为8项;教育教学管理等部门限报6项。以后(奇数年)各单位申报名额将根据各单位项目申报数与立项数比例、结项情况、成果质量等予以酌情增减。
五、成果要求
科研计划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阶段性成果形式为著作、论文、专利等。
春晖计划重点项目结项时,须有2篇全国中文核心期刊论文;或1篇论文在SCI、EI、CSSCI等上发表;或出版1部著作;或获批2项专利(至少1项为发明专利)。
春晖计划一般项目结项时,至少须有2篇公开发表的论文(1篇为核心期刊学术论文);或出版1部著作;或获批1项发明专利。
校级重点项目结项时,至少需有2篇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影响因子不低于0.1)。
校级一般项目结项时,至少需有1篇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知网可查且有影响因子)。
所有发表文章不得少于2个版面。
六、经费支持
校级科研计划项目经费实行滚动资助。根据本年度学校下拨的立项经费总额和各项目负责人制定的进度计划及完成质量,确定每年度滚动资助的金额。原则上在第一年拨付30%,年度检查通过后拨付40%,结项验收拨付30%,后评价良好且成果较多者,可酌情拨付项目经费总额度的5%-20%。若一定时期未完成预期计划或未通过年度检查的项目,将停止资助。
七、其它事项
(一)申请书填写要求:申报者需填写《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或《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项目类别”选填春晖计划重点项目、春晖计划一般项目、校级重点项目、校级一般项目。各单位要对申请书填写内容,特别是对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可行性,研究实力和必备的条件等进行认真审核,为申报人承担信誉保证。
(二)申报材料要求:
1.纸质版《申请书》(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春晖计划项目(重点、一般)还需交《指导老师意见表》。
2.电子版需要《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科研计划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校级项目(重点、一般)需提交《申请书》(不匿名),春晖计划项目(重点、一般)需要提交“申请书《项目设计论证》活页”(匿名)。
3.项目期限: 2017年10月-2019年9月。
文件命名格式为:项目申请书均以“单位-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类别”作为文档名称,项目汇总表均以“单位-汇总表-申报数量”作为文档名称。请各单位严格规范材料格式,统一汇总后报送教学科研处(电子版材料科技类发至张少丹处,人文社科类发至胥宇鲲处)。
(三)申报日期:所有材料以单位汇总审核后统一上交,时间截止到2017年11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点:教学科研处二楼205室;联系人:胥宇鲲,张少丹;联系电话:7396212。
教学科研处
201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