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辅修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石油工程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石油工程学院2023年辅修专业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和发布本学院辅修专业招生实施细则。
组长:辛艳萍
成员:王学武、张瑞超、宋新旺、王旭东、李翠
秘书:董燕
(二)成立石油工程学院2023年辅修专业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代晓东
成员:高亮、李聪聪、郭瑾
二、辅修专业招生与培养
(一)招生专业:石油工程专业
(二)招生对象:我校2022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三)招生人数: 40人,报名人数少于20,不开设此辅修专业
(四)培养方法:参照《山东石油化工学院本科生辅修管理规定》执行。
三、特别说明
(一)申请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应是主修专业学有余力的学生。一年级第一学期各门必修课成绩无不及格;
(二)每人只能选修一个辅修专业,辅修专业应与主修专业归属不同的本科专业大类;
(三)在学校规定的主修专业学习年限内,学生应完成辅修专业的全部课程,主修专业毕业时,辅修专业学习自动终止;
(四)学生修完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的同时可获得辅修专业证书,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一般不单独作为学历证书使用;同时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注明,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未取得主修学士学位的不授予辅修学士学位。辅修专业的修读时间按实际起止时间记载。
四、申报流程
2023年石油工程学院辅修专业申请工作依托学校“教务系统”平台进行。
(一)6月5日-6月7日
申请石油工程学院石油工程专业(辅修专业)项目的学生登录学校“教务系统”平台,信息查询-学习计划-可选计划选择专业点击报名(若显示信息不完整无法报名,请在信息查询-学籍卡片中补充完整并点击保存后,重新报名)(流程见附件)。
(二)6月8日-6月11日
1.审核流程:
学生提交申请后,由石油工程学院在线审核申请人的报名资格,对于不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予以驳回。
2.石油工程学院对学生材料进行初审,并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布,如有异议可向监督小组申诉。
(三)6月12日-6月15日
学院成立辅修专业选拔工作小组,根据考核标准,对申请辅修专业的学生进行遴选、面试,并确定学生名单。学院对确定录取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如有异议可向监督小组申诉。
(四)6月16日
公示结束后,学院将确定录取的学生名单及报名表报教务处,教务处负责对拟录取学生名单进行公布。
五、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要保证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发现提交虚假材料,将取消申请人的辅修专业申请资格,并通报原学院进行处理。
(二)申请表中如出现信息自动匹配错误的情况,请向教务处反映,联系电话:0546-7396191。
(三)申请人提交的报名表经学院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必须加入辅修专业工作通知QQ群,相关通知均在QQ群中通知,不再单独电话通知,群号:711629727;入群请备注姓名、学号、原专业以及手机号,例:张三+202200010+石油工程+18800000000。
(四)石油工程学院联系人:
董老师,联系电话:15266069389
六、其他未尽事宜由石油工程学院辅修专业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石油工程学院
2023年6月5日